2007年5月29日 星期二

網路報稅記得上傳 可事後查詢

網路報稅量暴增!提醒納稅人,不只「申報」,在「申報」之後,還要「上傳」,納稅人可以到「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」查詢自己是否成功完成報稅。去年就有納稅人,只「申報」,沒「上傳」,雖然用現金如期繳稅,但仍然屬於「未申報」案件而要被罰。(張雅惠報導)

今年網路報稅人口,可望比去年的兩百二十三萬戶還多,愈逼近截止日,網路報稅愈是暴增,到週一清晨合計有一百五十四萬多件。去年曾經發生納稅人用網路報稅,但是,只填寫資料,卻沒有把資料上傳,更糟的是,網路報稅只能搭配信用卡繳稅、金融機構帳戶委託扣款、晶片金融卡、或者電子錢包,這位納稅人卻選用現金繳稅,自己到銀行去繳了,雖然他繳了錢,但仍然屬於「未申報」案件,最後還是被罰了!

高雄市國稅局長邱政茂提醒,網路報稅的納稅人務必點選到最後一關「申報資料上傳」,上傳之後,最好再連到「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」查詢是否成功申報,網址是,tax.nat.gov.tw,輸入身份証字號、以及出生年,就可以事後查詢。

「還是要確認一下、確認一下,可以在這個網站上確認」

國稅局指出,未申報案件的罰則,比照短漏報所得。如果是薪資、利息等扣繳所得罰零點二倍;如果是財產交易、租金收入等沒有扣繳憑單的所得,罰零點五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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